哒哒哒,

    整齐的马蹄声敲击在驰道上,沿着驰道深陷进去的车轨向前方的小城奔去,速度并不快,因为它还拖着一辆篷车。

    这是少见的大车,四轮,也只能在驰道上走。马车上两大三小,正是顾琛一行人。

    而他们的目的地,则是柳闲歌的父亲本来应该上任的地方。

    这完全来自于柳闲歌的建议。在听说完顾琛和金光的对话之后,柳闲歌立刻向顾琛推荐了这个地方,雍城,下等县,一千三百户,距离之前的大柳树足有三百五十一里。

    远远的,看着远处的小城,顾琛皱起了眉头。

    无他,

    太破了。

    城墙是泥夯的。顾琛不会轻视泥夯的城墙,毕竟,在他的故乡,矗立在风沙之中的西夏城墙用事实证明了它的质量。但是,土夯的城墙,加上低矮的茅屋,以及迎风送来的臭味儿,简直销魂。

    在优质网文里泡得久了,即便没有经验,但是这样远远地看一眼,再嗅到风中的味道,结合这座城池的地理位置,顾琛就能大概猜测到这个时代的生产力水平和文明发达程度。

    简而言之,任由人畜随地大小便,大街上污物随处可见,这个时代应该没有机会达到宋代那个程度。

    王城大城干干净净,可以说是形象需要,小城脏污,十有八、九是医术不够发达、民众不够重视外加官府不管之故。

    看着顾琛皱眉,金光道:“小友,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。”

    “百闻不如一见。这一眼,让我看得更多。不过,您应该叫我子厚。”

    柳闲歌的父亲,名奭,字子厚。

    “那你要叫我叔父。”

    柳奭的堂叔父柳臻,字子邵,作为侄子的幕僚同行,结果一起遇难。

    “是,叔父。”

    金光点点头。

    说话间,马车已经到了城门口。这城门很小,却有不少百姓排着队,预备进出。

    顾琛估摸着,他们的马车勉强能进,但是要先拆掉蓬顶。

    守门的卫士第一时间走注意到了这辆车,立刻有两人上前:

    “你,守门来路?路引呢?”

    顾琛第一时间注意到,这两个卫士身上穿的铠甲类似于汉代鱼鳞甲,就是把甲片固定在皮甲特定位置的铠甲,本质上还是皮甲。

    顾琛将路引递过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