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二小姐,你最喜欢哪一派的刺绣?”

    “我不喜欢刺绣,别说刺绣,我连衣服都缝不好,所以我娘老说我笨。”

    “呃,那你喜欢画画吗?”

    “我看不懂,更加不会画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喜欢诗词吗?我家有一些已经绝版的词曲旧书,过两天我带给你看看如何?”

    “诗词我更不懂了,听得头痛。不过我姐姐倒是挺喜欢的样子,你可以给她看看。”

    搭话的张家三小姐实在不知说什么好,只好直接问“不知二小姐平时在家喜欢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喜欢骑马,另外射箭也挺不错的。

    我骑的那匹马是我从小养大的,是个脾气有点暴躁的小姑娘。

    它只听我一个人的话,全身乌黑,只有四只蹄子是白色的,所以我给它起名叫踏雪。”

    说到自己家的马,宁雅芷顿时变得眉飞色舞,兴致勃勃地向别人炫耀道“还有,踏雪它很喜欢洗澡,所以我每天都会帮它洗澡刷毛。

    每次我帮它刷毛的时候,它都会向我撒娇,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可爱。

    对了,你也喜欢骑马吧?”

    “呃,我不善骑射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啊,那真是太可惜了,骑马其实挺好玩的。

    在西北的时候我经常骑马,可惜在京城这边却没多少地方适合骑马。”

    “是吗,那真是有点可惜。

    咦,我刚看到那边有个熟人,我过去跟她打声招呼,等一下再回来。暂时失陪了,二小姐。”

    “哦,你去吧。”

    张家三小姐急匆匆地离开,简直有种落荒而逃的味道。

    她一边走一边想,这宁家二小姐果然如传闻一样是个怪人。

    不懂琴棋书画也就罢了,竟然连最基础的女红也不会。

    身为一个大家闺秀,却整天喜欢骑马射箭,甚至还亲自给自家养的马洗澡刷毛,这是大家小姐该做的事吗?

    这二小姐跟她那斯文有礼的大姐相比,简直就不像是亲姐妹。

    张家三小姐走开后,重新变回一个人的宁雅芷有些无聊地打了个哈欠,只希望聚会可以早点结束回家。